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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警方查获3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
提醒:切勿心存侥幸违法经营、违规燃放

民警依法查缴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通讯员杨金龙摄
茂名晚报讯记者刘锋兰通讯员杨金龙春节将近,电白警方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近日,电白警方在旦场镇和陈村街道查获三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收缴各类烟花爆竹一大批。
1月17日,电白公安分局旦场派出所民警发现,旦场镇松山市场一副食店有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43岁的女子吴某某是旦场本地人,为牟取利益,她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一周前通过非法渠道购进一批烟花爆竹,然后储存在自己的副食店进行售卖。
1月19日,电白公安分局陈村派出所在陈村街道那行村查获一起非法储存大量危险物质的案件。民警在违法人邓某某家中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种型号、规格的盒装爆竹53箱、散装爆竹25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邓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亦供认不讳。
1月20日,旦场派出所民警再在旦场镇低山彭城村查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一批。
“我知道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的,但还是偷偷入了货。我平时将这些爆竹存放在我弟弟家的杂物房,有人来买再拿出来。”经查,55岁的旦场本地男子肖某在低山彭城村经营一家小卖部,明知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但为了非法获取利益,竟铤而走险从去年10月份开始购进烟花爆竹,并储存在相邻的弟弟家中,平时有人需要购买时再出售。
目前,吴某某、邓某某、肖某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已被电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有关人员表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个别人铤而走险,企图通过非法运输、销售牟利。电白警方将持续开展节前烟花爆竹管控等安全排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法经营、不违规燃放,不心存侥幸。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