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初,中共化吴中心县委成立后,化县建立了人民解放政府,区乡二级也相继建立了人民政权。叶卓琼(又名叶超)任化县县长,李超(又名李鸿)任副县长。1947年清明节,中国人民解放军粤桂边纵队代司令员吴有恒带领新四团和第八团,打下化县中垌圩高中乡公所后,召开干部座谈会。吴有恒布置了几项工作:安民布告由司令员秘书王怀勋负责,破仓分粮由王世坦执行,建立政权由李鸿提出方案。会议决定成立化县政府化北办事处,李鸿任副县长兼办事处主任。化北办事处下辖江西区、化茂边区、山底区、新江区和中垌五个区。在化县其他地区,也建立了政权,任命了区长和区武装中队长。化吴廉边区先后建立了18个区和48个乡地方政权,还有几十个乡一级的两面政权。武装队伍除了中共化吴中心县委直接掌握新四团外,各区的武装中队和乡分队人数共3000多人。党组织控制的地区从化东南至茂名边部分地区;西至廉江南坪、大塘、赤岭、马头岭、荔支坑,南至吴川南二、南三;北至广西陆川、北流与化廉北面交界的一带地区。纵200多华里,横120多华里,人口约60万。
(注:1华里=0.5公里)
(来源:茂名史志)
编辑:刘敬源
初审:温 国
终审:何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