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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熟了 法官又来了

茂名网讯 五月中旬,南方的夏季已悄然到来。在高州市分界镇、根子镇的荔枝林里,妃子笑、白糖罂等部分早熟荔枝品种已经成熟,迎来批量上市。

“出发,我们到分界南山贡园普法去。”日前,高州法院金山法庭负责人彭焕钦刚结束上午的庭审,便带领审判团队匆匆赶往十多公里外的荔枝园。车上载着普法资料和横幅,也载着为果农送去法律服务的初心。

“彭法官,听说外地有人假冒高州荔枝品牌销售,我们这里的荔枝才刚熟,我们能不能多喷点农药,减少虫害,保证产量?”面对果农陈叔的担忧,彭焕钦耐心解释:“陈叔,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要求。必须严格落实采摘前休药期,科学用药,质量安全才是品牌的生命线。”

“我和收购方口头约定卖荔枝,待采摘季结束后再结算,这样靠谱吗?”果农张姨问道。“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销售的水果种类、等级、单价、交付时间等,这样能有效降低销售风险。”彭焕钦一边递上法庭特制的《水果购销合同参考样板》,一边建议道。

一名路过的采摘工人也凑上前来:“要是摘果摔伤了怎么办?”

“这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院会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依法厘清责任后再作处理。大家在采摘前务必要熟悉操作流程,做好安全防护,规范作业,避免受伤。”

一问一答间,法律知识已悄然送到群众心中。

离开荔枝园,普法团队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镇上收购站点,派发《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果购销合同参考样板》普法宣传资料。

面对收购商关于保鲜剂使用的疑问,彭焕钦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指出,农产品在包装、保鲜、储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切不可因小失大。

其后,团队还深入镇街、中心公园等人流密集区,悬挂横幅、发放《民法典》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将法治理念播撒到每一个角落。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巨滔 通讯员 彭焕钦 黄茵

编辑:刘敬源

初审:温 国

终审:黄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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