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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龙眼成熟时

□曾荣翠

母亲来电时我没接上,回拨后,是父亲接的,他说家里的龙眼熟了,喊我回去吃。次日早上和傍晚,大哥与三哥又相继来电,话题一样。他们晓我喜爱龙眼,都紧着我。

我打小对龙眼情有独钟。那时龙眼树不多,唯有河边,村头路尾零落几棵不知年份的老树。有些大得我双手合不过来,但果实着实小,大的如大拇指般大,称大眼,小的只及小指模样,称鸡眼。除掉大核,所剩的肉无多,鸡眼更甚,徒留吮吸味道的作用罢了。但即便如此,亦是我够不着的存在,故捡龙眼成了童年的一部分。

龙眼核自白转黑后,虽未有成熟的清甜,但终究有了甜味,于我们孩童而言,能吃了,捡龙眼之乐也就开始。穿上有口袋的衣服,早早于树下打转。经过一夜的沉寂,龙眼落得比其他时段要多,早起是一大优势。小伙伴们在细踱慢行中,都火眼金睛,动作迅速。有时龙眼落得少,大伙捡的就不多,却从未有过爬上树偷摘的想法。也许主人家就是念着我们这点好,印象中,从不给龙眼树打药。

捡龙眼最爽的莫过于台风后。台风肆虐地扯下颗颗龙眼,撒在地上,横竖一大片。来不及等雨停,我们已换上最多口袋的衣服,穿上凉鞋,奔跑在雨帘里。顾不上脚边溅起的水花,一边跑一边呼朋引伴,笑声呐喊声掩盖雨声,把台风都吓缩了,倦在远处。一口气把所有的口袋填满,满足地坐在大石头上,趁势把身子一歪,躺了下去。望着天,摸着风雨,嘴里一边含着龙眼,一边唱着“吹大风,落大水,龙眼跌落我只嘴”,好不畅快!

这样的快乐持续一段时间,龙眼便要被摘来剥肉加工烘焙了。放暑假的我们成了“剥工”的首选,我亦因此获取了不少零花钱,是童年乐趣之一。其中印象最深刻的,要数父亲与舅舅合伙做东那年。

成为东家的他们,每日早饭后,挑着箩筐,拿着竹竿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听说树大龙眼高,采摘危险,便把我留下照看烘焙的龙眼。

龙眼焙是一个形似衣服柜般的灶,用泥砖砌成,通过烧柴加热,热气由底下的瓦囱烘遍全灶。里面设有几层,下面温度越高,越往上热量越稀。我就是围着它不断打转,添柴,翻看龙眼粒,给基本干爽的移到上层,仍很湿重的移到下层,烤好的倒在箩筐里,等小朋友过来剥。别看这些活杂碎,一不留神就会烤焦,很考功夫。

过不大会,小朋友们都来了,我又忙于给他们称斤,记数,端肉,翻肉,移位……那时外公外婆还健在,每天都过来帮忙。老人家是干活能手,他们到来后,我几乎成搭手的了。外公用干净的篾筛,罩住已焙了一边肉的篾筛,两手一翻,置于桌上,用篾棍用力敲打,肉便乖乖跑到另一边去了,特滑溜。当金灿灿的干肉出炉时,映红了外公的脸,不知是热的还是乐的。外婆这时总会叫我尝尝,但我知这是卖钱的,也就舍不得。父亲记在心里,某夜,递与我一团像小拳般大小的肉团,说是焙坏了的,骗我吃。我吃了有生以来最多的干圆肉,如今忆起仍甜在心间。

可惜,这样的买卖我们只做一年就停了。过了几年,村里将对面岭的橡胶树砍了,换种储良广眼。采摘那天,和煦的阳光肆意地舔在还滴着露珠的储良广眼上,泛着串串耀眼的光芒,好不馋人。父亲挑了一串,让我与母亲尝尝鲜。那家伙个头大,核小,肉厚脆甜,是本地眼根本无法比拟的。为了卖个好价钱,我们把每串龙眼的手柄修剪到只剩一小掌长,又挑选精果,剪掉坏的、小个的、裂口的。卖掉精果,打包好边角料,我们便带它们回家解馋了。卖好留差仿佛成了家里的习惯,直至我成家后,这习惯仍未改变。唯一不同的是,好的都给我带走,差的留下。

又是龙眼成熟的今天,龙眼已不是稀缺物品。许多故事已改写,但果实里的温情仍是那样沉甸。


编辑:葛伟宇

初审:温国

终审:黄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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