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护生态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近日,《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走进金塘镇牙象村。副区长杨海璇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联合区司法局(区普法办)、金塘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茂南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等多个部门,共同为村民解读《条例》的具体内容。各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条例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村民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增强公众法治意识,推动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活动中,工作人员还深入村民家中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进行政策解读,让《条例》内容更深入人心。
在露天矿生态公园内,各类生态保护标语随处可见,成为公园一道独特的“绿色风景线”。无论是“生态红线是底线,私养畜禽不可取”等结合法规宣传的内容,还是“青山绿水共守护,生态修复齐行动”“昔日矿坑变绿洲,生态修复惠千秋”等呼吁全民参与的话语,都在潜移默化中强化着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动公园生态保护工作、共建美好家园营造了浓厚氛围。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村民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也为露天矿生态公园的长期保护奠定了群众基础。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努力打造生态优美、管理规范的绿色公园,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态环境。
■通讯员 张国辉 关伊桐
编辑:葛伟宇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