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尧(化州)
近日,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份荣誉来之不易。它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部门不懈努力,全体市民多年来拼搏奋斗的结果。这一殊荣的背后,是城市文明建设实现质的飞跃,市民文明素养显著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赢得广泛认可的有力证明。然而,我们是否就此可以放松对文明行为的要求?答案是否定的!创文虽已成功,但城市文明建设的征程永无止境。
在日常生活中,不文明现象仍时有发生:购票、购物、就医时插队;挤公交时争先恐后;图书馆或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占道经营、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飙车、违规搭建、言语粗俗、闯红灯等。“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个别人的不文明行为足以破坏整个城市的文明形象。
不久前,笔者在市区某路段亲历的一幕令人倍感温暖。在一处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过马路时,同行的几位行人走到人行道中间隔离带,见前方有车辆驶来便停下脚步。出人意料的是,最前面的车辆主动在斑马线前停下,示意行人先行。那一刻,感动之情涌上心头,笔者以感谢的手势回应司机后,顺利通过马路。司机礼让行人的举动,传递出城市的温暖与正能量。其实,在这样的场景下礼让行人并非难事,而共同遵守文明行为准则,相互配合,才是成为文明茂名人、守护城市文明、共建文明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享受“全国文明城市”带来的荣耀时,让我们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争做光荣的文明市民。身为茂名人,这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当想要做出不文明行为时,请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文明者的行列,城市才能绽放更多文明之花。虽然不文明行为只是极少数人的举动,但正是这些行为,可能在无形中损害城市品牌形象,玷污城市文明建设的亮丽名片。能否杜绝不文明行为与陋习,不仅体现着城市对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也反映出市民整体的文明素养。
因此,请勿为图一时之便做出不文明行为,这不仅会影响城市文明建设进程,更会让无数为创文付出心血的市民寒心。作为城市的一员、城市的主人,我们无权也不应破坏文明建设成果。带着主人翁责任感爱护和建设城市,是现代文明人应尽的义务,更是服务城市的神圣使命。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带动身边人,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与陋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进一步擦亮城市文明名片。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