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行动。“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电白区税务局坚持“正向发力”,通过精准“点对点”推送政策、精细“一对一”宣传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迅速懂政策、会操作,推动政策有序落实落地,促进循环经济向好发展。
“反向开票”,即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一般情况下,是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可“反向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
近期,经过税务部门的宣传辅导,茂名市富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及时享受到了“反向开票”的政策利好。
“我们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每月大概回收机动车几十至一百辆不等,收车对象基本都是自然人,通常他们都嫌麻烦,不愿意到税务局代开发票,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难题。”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汉堂解释,“收购成本是公司经营的主要成本,无法取得收车发票,导致我们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反向开票’政策出台后,这个问题迎刃而解,不仅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成本,也降低了税收风险。”
政策利好的快速享受,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宣传辅导。为帮助企业顺利享受“反向开票”政策,电白区税务局安排专业骨干“一对一”对接,提供贯穿“申请——开票——申报”全流程的“一条龙”辅导服务,及时为企业解决各环节各类问题。
下一阶段,电白区税务局将持续完善资源回收企业备案机制,精准锚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继续做好“反向开票”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归好类、开好票、报好税,促进资源回收企业“焕新”,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通讯员 黄佩琪 刘涓涓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邓义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