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明晰采购人主体职责,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出台了《茂名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采购人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让采购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清单》根据现行主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围绕预算编制、采购流程、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内控制度、档案管理、投诉质疑处理、绩效评价等16个环节,列举采购人45项主体责任,明确每项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和违责风险,方便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促使采购人“法定职责必须为”,贯彻落实好主体责任,提高依法依规采购水平。
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提高市场竞争效率、降低供应商成本,也可以极大地提升政府部门形象和信誉度。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通过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我市各级预算单位对照《清单》内容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度落地落实。
通讯员 陈江英
编辑:刘敬源
初审:温 国
终审:邓义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