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开发势头迅猛,对我市经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市人大代表陆鸿梅认为,为“保交楼、稳民生”,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商品房交易正常经营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一是严格把好预售审批关。市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茂名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工程形象和进度要求。对不符合预售规定条件的,不得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要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
二是切实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要建立、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堵住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漏洞,确保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明确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机构及监管银行等出现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全面杜绝商品房预售资金挪用情况发生。
三是严厉打击预售违法违规行为。要设立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维权途径。要实行联合检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可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有关信息通报自然资源、税收、金融、市监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房地产开发活动。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珮珮
编辑:关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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