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庄悦群,市长、市林长王雄飞联合签发茂名市2023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加快推进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令》(以下简称“第3号林长令”),明确要求抓好今冬储苗备耕以及今春造林绿化的工作,迅速在全市掀起造林绿化的热潮,山上造林围绕9万亩林分优化、6.54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在群众集聚生产生活周边的适宜山地造林绿化。突出做好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的造林绿化工作,推动绿美茂名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3号林长令强调要加快落实绿化用地。城乡绿化重点关注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公园、广场、街道、机关单位、学校、居民小区、江河两岸、城郊接合部、五边四旁、村民祠堂周边等群众身边的场所,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补种乡土阔叶树种等方式植绿补绿,对县镇村绿化实施方案进行深化细化,确保能够落地落实。
第3号林长令要求加强苗木供应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2024年绿化苗木供需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加强绿化苗木需求、生产供应信息的收集、预测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辖区内出现苗木需求缺口时,要及时外出采购和储备,确保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实施。
第3号林长令强调要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适当调整和完善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要积极开展“我为家乡添片绿”“有喜事来种树”“冠名林”等活动,发动爱心企业捐资捐物参与县镇村绿化。鼓励引导企业把县镇村绿化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五棵树,盘活闲置资源。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共同参与县镇村绿化,积极参与“巾帼林”“青年林”“亲子林”等主题林营造活动。要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拓宽捐资捐物、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家乡绿化渠道。
第3号林长令强调要各司其职聚力推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切实履行部门绿化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督查考核落实。结合“百千万工程”,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督查工作范围,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把造林绿化成效纳入林长制、河长制等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造林绿化工作落地落实落具体。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邓义深
编辑:刘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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