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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多项调整

提高贷款额度激发楼市新活力

茂名网讯 11月13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已发布最新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办法》”)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相关通知,与之前相比较,贷款额度有了较大的提升,对于广大职工来说,购买自住房有着更大的利好,从而激发茂名楼市新活力。

新《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中提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一人最高额度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5万元。职工可贷公积金的余额倍数,由原来的5倍调整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8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合计不足20万元的,可申请额度为20万元。这意味着职工在购房时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为购房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而生育多孩职工家庭申请首套或二套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最高可达到双方66万元,单方48万元,较之前仅限申请首套已放宽至二套,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可以获得更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除提高多孩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外,新《贷款管理办法》在二套贷款条件方面,明确申请贷款的职工家庭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最高为两次。取消“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后才能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即有能力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条件的职工,能更快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新《贷款管理办法》取消了异地贷款限制,不再限于互贷城市范围。在本市或异地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购房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增军人退伍转业茂名当地,在当地缴存不足6个月,可合并部队缴存时间一并计算。

据了解,新《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的条款变化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购房的需求,为职工提供更多的购房支持和便利。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变化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优惠、二套住房贷款申请放宽等。这些条款的变化将有助于缓解职工在购房方面的经济压力,为职工购买自住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车政谋

编辑:刘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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