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茂名时评

“开门杀 ”

1.jpg

图/文 沈海涛 杜燕盛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10月20日中午,天津河西交警发布警情通报: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天津一儿童遭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的信息,经查,系2023年10月16日7时27分,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驮载女儿行驶至河西区围堤道路段时,一停靠路边小客车的驾驶人打开车门,碰到电动自行车,致骑行女子及其女儿倒地,后该女子的女儿被途经的公交车右后轮碾压死亡。经检测,小客车、公交车驾驶人均不涉及酒驾、毒驾。目前,小客车驾驶人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摔倒,乃至受伤等情况。多一点细心,少一分危险。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论汽车驾驶人还是乘客,在车辆停稳后开车门前,要先观察周边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要注意防范其车门突然开启。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黄  策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茂名日报社(www.mm111.net )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告业务咨询:13828687866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路156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网站备案号:粤B2-2004063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网站举报电话:00668-296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