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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

摘要:

近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详细列出了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经调整,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495元,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0元;2023年度最高月缴存额5878元。

茂名网讯 近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详细列出了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经调整,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495元,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0元;2023年度最高月缴存额5878元。

缴存基数

(一)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三)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茂名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数据,核定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495元。

(四)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0元。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1620元的,月缴存基数按1620元执行。今后我市若再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相同标准同期调整执行。

(五)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在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额

2023年度各缴存单位为职工统一汇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整数)计算方法为:月缴存额=2022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2022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2023年度最高月缴存额:5878元。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冯小飞

编辑:刘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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