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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茂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托起“稳稳的幸福”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锚定产业强市,聚力向海而兴,实现从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向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过渡, 

茂名中心城区风景靓丽、交通便捷。

茂名中心城区风景靓丽、交通便捷。

在旅游区幸福感洋溢的茂名人。

商场人流如织。

菜市场丰富的菜篮子。

茂名网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锚定产业强市,聚力向海而兴,实现从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向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过渡,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茂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1、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迈进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委、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先后提出“一体两翼三大抓手”发展思路和“1+4+6”工作布局,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经济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14年、2018年茂名人均GDP分别突破四万元和五万元,达到40105元和51394元,2013-2021年人均GDP年均增长6.6%,经济发展为居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茂名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29元,较2013年增加13025.1元,增长95%,年均增长8.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增长趋势与经济增长保持一致,逐步趋稳趋缓,向高质量增长迈进。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分配更趋均衡

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发挥农业大市优势,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农业由“大”向“强”转型发展,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节节攀升。2013-2021年,茂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速分别为8.2%和9.2%,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较城镇居民高1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值由2013年的1.67缩小至2021年的 1.55,缩小0.12,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3、居民增收渠道拓宽,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十八大以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收入结构持续优化。2013-2021年,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比由55.2%上升到58.6%,经营净收入占比由13.1%上升到15.2%,财产净收入占比由8.9%下降到5.3%,转移净收入占比由22.9%下降到20.9%,收入结构占比呈“两升两降”态势。

一是稳保就业显成效,工资性收入筑牢居民增收“压舱石”。2021年,茂名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654元,较2013年增加8096.4元,累计增长107.1%,年均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6%,与2013年相比上升3.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据居民收入的绝对主导地位。十八大以来,茂名市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多措并举推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牢牢抓住就业这一民生根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紧跟“六稳”“六保”政策要求,不遗余力稳住就业岗位,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2021年末,茂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全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实现控制在3.5%以内的目标。另一方面,茂名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1010元/月调整提高到2021年的1620元,提高60.4%;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2013年的42607元增长到2021年的89141元,实现翻一番。

二是创业创新齐发力,经营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助推器”。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千方百计助企纾困战疫情,促进实体经济更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73568户,其中新开办企业13194户,同比分别增长27.0%和16.9%。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荔枝、龙眼、沉香、化橘红、三华李、罗非鱼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新业态和乡村旅游,打造“1+1+2+6”现代农业新格局,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68家,农业蓬勃发展助力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2021年,茂名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65元,较2013年增加2276.5元,累计增长127.3%,年均增长10.8%,年均增速领跑四大类收入,是居民收入增长名副其实的助推器。2021年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2%,与2013年相比上升2.1个百分点。分城乡看,2013-2021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3%和15.1%,农村居民年均增速较城镇居民快5.8个百分点。

三是红利租金拓渠道,财产净收入点燃居民增收“新引擎”。2013年-2021年,茂名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年均分别增长3.2%和3.3%,财产净收入实现温和上涨。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茂名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增长主要体现在金融产品投资、租赁服务和土地流转三方面:互联网技术发展为居民理财提供便利,理财产品和方式不断革新,拓宽了居民理财渠道,增加了居民红利收入;农民工进城务工增加促使城镇居民余房出租价格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结合部自建房出租比例,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助力财产净收入增长;乡村振兴的发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和范围,土地转包价格不断提升,促进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

四是政策保障强兜底,转移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支撑点”。2021年,茂名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580元,比2013年增加2437.9元,累计增长77.6%,年均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2013年下降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虽在比重上有所下降,但在绝对值上仍是仅次于工资性收入的可支配收入重要组成。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的原因在于:精准脱贫取得决定性胜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66040户154380人全部达到脱贫标准、180条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织密社会保障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不断提升,扩大门诊特定病种和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低保、五保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补贴标准显著提高,2021年与2013年对比,城镇低保标准由28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85元/人/月提高到551元/人/月,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年人均5705元提高到11364元,2021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升幅度分别为2013年的2.86倍、2.98倍和1.99倍。

4、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居民“幸福感”显著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物质生活得到充分满足的基础上,居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居民形成“愿消费”的思想;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居民消费的提档升级提供重要的物质支撑,提振居民“敢消费”的信心;网购、直播等新兴消费模式的普及,大大拓宽了居民消费渠道,扩展居民“能消费”的范围。2021年,茂名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276元,与2013年相比提高7869.8元,累计增长75.6%,年均增长7.3%,居民消费支出稳步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饮食结构逐步从粗放向健康转变,发展享受型消费较快增长。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后,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对食品的消费观念逐渐改变,饮食结构逐步从粗放向科学、均衡、健康转变。调查数据显示,茂名居民人均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绝对值从2013年的4318.6元提高到2021年的7043元。与食品消费相对应的,体现居民“幸福感”的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及交通通信类等属于发展享受型消费较快增长。2021年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分别较2013年累计增长104.3%、91.8%、68.6%,年均分别增长9.3%、8.5%、6.8%,此三项合计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重由2013年的28.9%提高到2021年的30.7%,提高1.8个百分点。

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倡导“我们的城市,我们的茂名”理念,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居民居住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建设成美丽、和谐、宜居的滨海绿城。随着城市环境的改善,居民更注重享受生活、提高居住品质。2021年,茂名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3252元,较2013年增加1774.1元,累计增长120.0%,年均增长10.4%,年均增长为八大类消费支出最快。对住房的要求从“有得住”向宽敞舒适转变。2021年,茂名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7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5.54平方米,分别较2013年增加11.07平方米和10.64平方米。

从“可用”到“好用”,耐用消费品迭代明显。在居民收入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双重作用下,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和结构都发生明显变化,耐用消费品档次不断提升,智能、便捷成居民首选。

■文/图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慧 丘立贺 甘杨松 通讯员 王心雨


编辑:林奕余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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