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创新法庭综治中心联动解纷机制

“法庭+综治”让民生小案实现“家门口”办结


■记者 许巨滔 通讯员 曹铮 陈剑锋
  本报讯
“一次性拿到赔偿款,终于不用再跑来跑去了。”近日,领到交通事故赔偿款的伤者家属冯某满脸笑意。另一边,刚签下农资货款分期还款协议的高州市某农资店负责人董某也如释重负:“不用开庭、不用请律师,在综治中心就把事办了,真是省时省力。”两起此前看似难以调和的民生小案,都在高州法院构建的人民法庭对接镇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动解纷新模式下,实现了“家门口”案结事了。
  今年5月,高州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梁某霞驾车避让横穿马路的摩托车时撞上隔离墙,导致车上七旬乘客梁某光骨折,交警部门认定梁某霞与摩托车主车某负同等责任,乘客无责。虽责任清晰,但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先后三次调解均陷入僵局:梁某霞认为自己是避让才出事,对责任认定不服;车某的摩托车未参保,声称无力赔偿;伤者家属则坚持全额赔付,三方各执一词,谁都不肯让步。
  调解陷入困局后,镇综治中心启动联动解纷机制,邀请高州法院立案庭和大井人民法庭派员指导。法官与综治中心、司法所干部组成联调小组,先是逐项拆解事故责任、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针对梁某霞的责任异议,法官明确“法律上的同等责任不等于道德过错对半,避让操作不当同样属于事故诱因”;针对车某“无钱免赔”的说法,法官释明“无保险、无力赔付不是免责事由,逃避赔付将面临强制执行和信用惩戒”;同时结合伤者年龄、伤情和当地收入标准,逐项列出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明细,让各方对赔付金额一目了然。
  随后联调小组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头疏导:引导伤者家属理性主张诉求,明确快速拿到合理赔偿更有利于老人休养;向车某说明拒赔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责任。经过多轮耐心劝说,三方最终解开心结,车某当场筹集19800元赔偿款交付伤者家属,伤者家属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这起“三调不成”的纠纷仅用半小时就圆满化解,各方当场握手言和。
  类似的高效解纷场景也出现在金山街道。今年8月,农资店负责人董某来到高州法院立案庭,称农户蔡某拖欠一万余元农资货款大半年,多次催讨未果,导致自己资金周转困难。法院随即通过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将案件推送至金山街道综治中心调处,由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联合金山法庭开展调解。
  调解现场,董某情绪激动要求全额支付货款加利息,蔡某则满面愁容,称自己62岁、去年生意亏损欠债,实在无力一次性付清,因为不会用智能手机才没及时回消息,并非故意赖账。双方各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见面对面沟通无效,联调人员随即分头做工作:法官给董某算了笔“时间账”——诉讼虽能胜诉,但至少需要数月时间,就算判决下来,蔡某暂无全额赔付能力,执行也会耗时,不如接受分期还款,尽早回款才是关键;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则向蔡某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提醒其拒付将影响个人信用,鼓励他拿出还款诚意。工作人员还向董某解释了蔡某因年龄差异存在“数字鸿沟”、并非有意回避沟通的实际情况。最终双方互相体谅达成协议:董某自愿放弃利息诉求。
  蔡某分两期支付全部货款,第一期5590元于2027年4月前支付,剩余款项于2028年1月前付清。签下还款协议的那一刻,两人都松了口气,拖了大半年的纠纷不到一天就顺利解决。
  今年8月以来,在茂名中院、高州市委政法委统筹下,高州法院正式建立人民法庭对接镇街综治中心解纷机制,人民法庭分片对接镇街综治中心,负责调解指导、释法明理;镇街综治中心统筹属地调解资源,承接法院推送的纠纷开展调处;属地司法所配合做好证据指引、司法确认申请等服务,形成三方联动的解纷合力。
  机制运行至今,人民法庭已指导镇街综治中心调解各类矛盾13宗,成功化解8宗;镇街综治中心统筹调处法院推送案件11件,调解成功6件,大量民生纠纷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在基层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