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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5年12月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到我司检查发现我司在公司所在用地生产车间内扩建了制粒机、膨化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虽然我司定期检测各项排放指标符合标准要求,但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变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有关规定。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自身环境管理水平不够。事后我公司决定按照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执法人员要求积极整改。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新增生产线方可正常使用;
二、自此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茂名通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桂林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