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对总”机制显实效

电白法院联动多部门高效化解工伤纠纷


■记者 周燕红 通讯员 麦丽霞 陆祉羽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要求,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近日,电白法院依托“总对总”多元解纷平台,与区人社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协作,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当场履行”的良好效果。
  邵某是电白区树仔镇某设备加工厂的一名员工。某日,其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造成邵某身体多处骨折及脑震荡,住院治疗长达一个半月。因其系在上班途中受伤,邵某向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考虑到工伤认定及后续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周期长、成本高,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人社局主动引导邵某前往树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磋商。
  调解伊始,人社局联系电白法院立案庭,共同启动“总对总”联动机制,并引导双方就近到树仔镇人民调委会调解。法院、人社局与调委会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围绕案件事实、赔偿标准和法律责任等焦点问题引导双方依法有序协商,最终双方在树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工厂赔付邵某55000元。
  因法院已在调解过程中全程把关,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干警引导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在法院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双方再次确认调解内容,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在法院、人社局的见证下,工厂当场支付赔偿金给邵某。
  从调解到达成协议、司法确认、当场履行,仅用时一天,整个过程顺畅高效。“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多部门一起帮我解决,真是太感谢了!”邵某在拿到赔付款后激动地说。
  在“总对总”机制赋能下,人社局率先介入、调委会积极配合、法院步步跟进并高效确认,多部门紧密衔接、接力而行,当事人无须再经历漫长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实现了调解、确认、履行“三步并作一步走”。
  这一案例正是“总对总”机制实效的生动缩影。电白法院将深度融入“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强化多部门联动协作,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高效、实质性化解,以司法力量护航基层社会治理与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