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何以善治?

李雨桐(茂南)
当前人工智能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世界,从生成式对话到自动驾驶,从智能制造到智慧医疗,这项技术已深度嵌入经济社会运行的肌理。面对这一不可阻挡的浪潮,正确的态度不是盲目追捧,也不是因噎废食,而是以法治为基、以伦理为纲,让技术在规范中造福社会。这既是一个时代命题,也考验着一座城市、一个社会的治理智慧。
人工智能的核心价值在于提升效率、优化决策。在我国,这一技术的应用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截至2025年11月,我国已建成先进级智能工厂7000余家、卓越级工厂504家,并遴选出15家领航级工厂。以入选领航级的上汽通用五菱为例,其通过全流程智能化转型,制造效率提升30%。在医疗领域,国家卫生健康委于江苏、山东、广东等9个省份共27个县(市、区)开展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试点,截至2023年底已提供诊断建议2600余万次,安徽、江西、宁夏等地已在全省范围推广。这些数字背后,是AI赋能实体经济、服务百姓民生的生动注脚。
然而,技术从来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在释放巨大正能量的同时,也伴生了算法歧视、隐私泄露、信息茧房、就业冲击等风险。如果不加规范,这些问题可能侵蚀社会公平与个人权利。招聘平台、信贷审批系统曾被曝光存在隐性歧视,这是因为训练数据本身包含历史偏见,而算法放大了这种偏见。人脸识别技术在商场、小区甚至公厕被滥用的案例时有发生,一些App过度收集生物特征信息,数据泄露事件频发。推荐算法根据用户偏好持续推送同质化内容,使不少人陷入“过滤气泡”,加剧网络极端情绪。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就业——麦肯锡全球研究院2017年报告预测,中国现有工作小时数中有31%可实现自动化,其中约五分之一的制造业工作岗位到2030年可能不复存在。客服、翻译、数据录入等重复性脑力劳动首当其冲。正视这些风险,不是为了给人工智能“踩刹车”,而是为了更好地“把方向”。
说到底,人工智能依然是一种工具,一种“器”。《周易》讲“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人工智能再精巧,也没有脱离“器”的范畴。既然是器,就应当为人所用,而不是反过来支配人。孔子说“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如果今天我们被算法牵着走、被系统困住,那就真的成了“役于物”的人了。环顾四周,不难看到两种极端:一种是把人工智能奉若神明,觉得它无所不能;另一种是视之如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这两种看法都有些偏颇。医术再先进,也离不开医生的仁心;翻译软件再便捷,也译不出唐诗里的悠远意境。人工智能可以帮助我们整理信息,但做决定、担责任的始终是人;它可以提供建议,但最终的判断和温度,还是来自人心。
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创新与规范同步。在法治层面,我国已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下一步应加快制定“人工智能法”,明确算法备案、安全评估、责任认定等制度,对深度合成、人脸识别等高风险应用实行清单管理。在企业层面,头部科技企业应建立内部AI伦理委员会,在产品设计阶段嵌入公平、透明、可解释的原则,定期向社会披露算法逻辑和纠偏措施。在技术层面,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可解释AI等治理技术值得大力研发,以技术管技术。在教育与就业层面,应加强AI通识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同时探索设立“技术转型援助基金”,为受冲击行业的转岗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实现人机分工协作。
茂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农业、港口、医疗、教育,都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提升效率。但技术再聪明,也不能忘记服务的对象是人。一个城市的魅力,不仅在于它有多“智能”,更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互助。尤其要留意那些不擅长使用技术的老年人,别让便捷的智能成了他们面前一道无形的墙。古人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工智能就是这样一个利器,我们当然要善用它。但“利器”终归是手段,让人生活得更好才是目的。
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也是一面映照社会治理能力的镜子。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错失机遇,也不能放任自流、坐视风险。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技术向善的价值导向,以法治为基、以伦理为纲、以技术为器、以教育为本,完全有能力让人工智能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引擎。在这个人机协作的新时代,让我们以更加清醒的头脑和更加务实的行动,迎接一个既有法治筋骨、又有人文温度的智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