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6年3月下旬至2026年6月下旬,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对各区(县级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箱和信箱,具体如下:
  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26日。

中共茂名市委巡察办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