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忠实践行正确政绩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龙腾泽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所谓“政绩”,就是施政的成绩,是公权人员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而“政绩观”就是关于政绩的总体观点和根本态度,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集中反映,是引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和“方向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干事创业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引、清晰的价值标尺和基本的行为准则,为这次学习教育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牢固树立和忠实践行正确政绩观。
  一、在理念上要明确价值取向,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
  “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历来是我们共产党人首要回答和解决好的根本问题。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施政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不仅影响到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亡,关系到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伟大思想家孔子说:“政者,正也”。“正”通常是与“偏、歪、斜”相对的,含有“垂直或符合标准方向”、“合乎法度、规律或常情”之意。作为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首要的就是“正”。一是要“心正”,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这是身份定位问题。俗话说,“心不正,行必歪”。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首先要把自己作为人民群众的普通一员。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员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无论当多大的官,都不能忘来自哪里。其次要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共产党员不仅是群众中的一员,更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要时刻牢记肩上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履行好身上的职责,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政绩。二是要“事正”,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这是价值取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共产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给老百姓办事的。”这是我们全党的共同价值追求。“人民至上”是我们制度设计的原点、政策制定的准绳、政绩评判的标尺。领导干部施政要牢记“为谁立命、为谁谋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老百姓的“好口碑”提升发展的“含金量”和干部的“声誉度”。
  二、在目标上要把握谋政追求,解决好“树什么样政绩”的问题
  自古以来,为官一任,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是每个从政者都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政绩之本,在于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就深刻地揭示了新时代共产党人树什么样政绩的核心内涵。首先,为民办事、为民造福,是最重要的政绩。这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所决定的。“为民办事、为民造福”,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要求和表现。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新时代最重要的政绩。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破除“重规模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当前轻长远、重显绩轻潜绩”等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摆脱“速度情结”和“GDP崇拜”,自觉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其次,追求政绩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一域与全局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这些重要论述,全方位揭示了要树什么样政绩的深刻内涵。最后,老百姓的评价是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作为领导干部,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不搞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确保政绩的“含金量”。
  三、在方法上要选对践行路径,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政绩从“实”中孕育,在“干”中创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这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靠什么树政绩的核心要义与行为边界,体现了原则性、能动性与纪律性的高度统一。我们共产党人树政绩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工作,从实干中出政绩。首先,要坚持锤炼党性,筑牢树政绩根基。为政之道,修身为本。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当前,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把提能力、强素质、转作风、抓落实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着力提升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以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造业绩。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担当作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关键阶段,党员干部要树政绩,就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地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从“部署”变成“实效”;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发展方向、改革方向,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党中央确定的正确道路前进,不偏向、不变形、不走样;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要坚守廉洁底线,严守纪律规矩,健全责任链条、督查机制、考核体系,在攻坚克难中破解发展难题,在改革创新中激发奋进动力。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政绩不走样、不偏向。
  四、在保障上要健全纠偏机制,解决好“政绩观导错向”的问题
  当前,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总体上看是好的、正确的,但也不得不承认一些地方、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和错位问题仍然存在,需要通过学习教育开展集中整治、推动整改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就为解决好“政绩观导错向”的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以这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会同纪检监察、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着重在“四个机制”上下功夫:一是要健全教育引导机制。正确的政绩观不是天生俱来的,是后天教育形成的。要把政绩观教育全面融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体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定期对照检视、经常谈心谈话,推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二是要完善用人导向机制。选人用人导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有力的“指挥棒”。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旗帜鲜明地选拔任用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三是要优化考核激励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指标,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优化政绩考核程序方法,强化政绩考核结果运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四是要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政绩观的偏差,需要有力的监督问责、刚性约束来防范和纠治。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对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要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准边界尺度,把牢容错关口,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营造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茂南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