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21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在茂名市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茂名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茂名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批准茂名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和票决茂名市人民政府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通过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
  (十)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和议程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