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

一口咬出的纠纷 联调解开的心结


■文/图 记者 许巨滔 通讯员 李娅 黄茵
  本报讯“这件事一直压在我心里,现在总算解决了。”近日,高州市综治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村民何大爷的儿子,他将一面印着“综治调解为人民 排忧解难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如图)。几个月前,他们家因为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与邻居杜某一家争执不下、剑拔弩张。
  时间回到今年5月的一个中午,94岁的何大爷在村中散步时,被同村村民杜某未拴绳的狗咬伤。何大爷一家因此要求杜某赔偿5000元,而杜某则认为金额过高。双方经村委会、镇综治中心多次调解仍僵持不下。很快,这起纠纷被提交至市综治中心。
  一起简单的赔偿纠纷为何基层屡调不决?市综治中心分析后发现,此类农村饲养犬只致害纠纷在当地较为多发,其纠缠时间长往往是卡在“责任认定清晰”但“赔偿预期悬殊”上,背后反映的是当事人对法律标准不熟悉。
  于是,高州市综治信息中心副主任张洪联系上高州法院派驻市综治中心的退休法官吴飞,一起到村里开展解纷工作。
  “我爸年纪这么大了,身体本来就不太好,加上老人家伤口恢复得慢,医生嘱咐今后要长期悉心护理,5000块赔偿一分不能少”。调解伊始,何大爷儿子情绪激动。
  “我明白老爷子确实受了苦,但你们也不能漫天要价啊。”杜某也不甘示弱。
  何某见杜某态度强硬,也难掩愤懑,指责纠纷的根源全在于杜某未对犬只栓绳,更开始质疑其解决问题的诚意。
  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张洪和吴飞果断决定采取“背对背”分头调解策略。
  调解室中,张洪正引导何大爷儿子:“你们的委屈我理解,但赔偿得讲个理据。看看这些单据,实实在在的花费是哪些?邻里乡亲的,赌气解决不了问题啊”。
  听罢,何某态度有所软化,拿出一沓医疗单据,“张主任,我们不是不讲理的人,只要他诚心道歉,赔偿一部分医疗费和营养费,这事就算了”。
  在另一间调解室,吴飞没有急于施压,而是与杜某拉起了家常,待其情绪平复后,才翻开《民法典》,指着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耐心解释:“老杜,法律讲得很清楚,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过错责任是前提。你的狗没拴绳,这过错就在你。如果真走到诉讼那一步,法院判决支持的赔偿项目(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加起来,数额可能并不低。我还找了一些跟你们这起纠纷类似的案例,你也可以看一下一般法院都是怎么判的”。
  明明白白的法条和案例摆在眼前,杜某的态度从抵触转为沉思:“自家养的狗咬到别人,的确是我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我也很内疚,就是觉得对方要价太高,心里憋屈……”
  “根据何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包括了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有单有据共2500元。若走到诉讼,判决结果未必低于这个数,而且还需耗费时间、精力和诉讼费。到时候是不是更麻烦?何大爷年纪大了,恢复确实需要不少时间,他们已经作出了让步,你也得有个态度”。吴飞细细地向杜某分析。
  两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引导下,双方差距逐渐缩小。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杜某一次性支付何大爷2500元赔偿款。杜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一场可能升级的纠纷圆满化解。
  但综治中心的工作并未止步于签字按印。“老杜,这次是个教训,以后一定要提高管理意识,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外出遛狗务必拴绳。安全措施既是保护他人,更是保护自己和爱宠”。调解结束后,吴飞对杜某嘱咐道。杜某连连点头,表示今后一定规范养狗。
  这起个案的成功调解,是高州法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一个缩影。
  2024年以来,在高州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高州法院创新打造“法院+综治”模式,将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机制融合、功能聚合,使指导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等全链条服务嵌入综治中心。同时,聘请退休法官成立调解室,发挥其经验优势和权威性,以“银发力量”助力多元解纷。
  据数据显示,该模式已协助县级综治中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762人次,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237宗,现场立案35件,派驻法庭开展速裁快审案件132件,努力让群众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乡村的矛盾纠纷,看似‘鸡毛蒜皮’,但若调处不好,可能会引发大矛盾,甚至发生‘民转刑’案件”。张洪总结道,“破解之道,在于把法理说到群众心坎上,用他们听得懂、能信服的方式化解矛盾。群众的难事,就是我们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