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化州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举行

以高质量巡察推动公安系统各项事业发展


■通讯员 魏柯明 陈泓锦
  本报讯 9月23日上午,化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化州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举行。化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晓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化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王晓作动员讲话,化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志远作表态发言。
  会上,王晓对这次巡察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巡察的目的、任务和纪律,并就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志远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提高站位,坚决贯彻巡察部署,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化州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做好协调对接和服务保障,严格遵守巡察纪律,保障巡察高效开展。诚恳接受,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兼顾,坚持把配合巡察与履行公安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锻造过硬铁军,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何晓玲强调,巡察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巡察是推动党组织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党之利剑,做到自觉接受政治监督。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加强与巡察组沟通协作,高质高效完成巡察任务。要严明纪律要求,共同严守职责边界,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伤的决心,直面问题、破除积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实做细做深巡察工作,推动化州公安系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化州实践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