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安办、市消委会联合发布

国庆、中秋期间食品消费提示


■通讯员 李珊 记者 陈英梅
  本报讯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到来,为确保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消费者委员会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理性消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选购月饼时,应选择证照手续齐全的商场、超市、专卖店和其他合法市场主体等正规渠道。购买时,注意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标签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是否齐全清晰,拒绝“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月饼。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月饼。食用月饼前,检查外观是否正常,有无霉变、异味、变色等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不要再食用。另外,食用月饼要因人而异,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特殊人群,即使是食用“无糖月饼”,也要严格控制食用量,不要过量。
  外出聚餐时,应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合法手续无证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餐饮小摊位用餐。用餐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注意检查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觉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餐食。慎食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品(如野味、野果、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家庭用餐时应挑选新鲜食材,食材要清洗干净,加工过程要烧熟煮透。厨房用具要做好清洁和消毒,做到生熟分开。根据家庭就餐人数准备食材,既保证新鲜又避免浪费。尽量在购买当天食用完,隔顿食物要存放于冰箱内,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就餐时,请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如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智慧3·15”小程序向当地消委会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