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通讯员 关伊桐
  本报讯 8月29日,茂南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木亮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晓玲、陈发、苏莹金、陈耀明、李毅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黄建业,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各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及相关议题的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关于202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表决通过《茂名市茂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区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区政府关于露天矿生态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保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区十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表决任命陈海玲为茂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局长;免去刘桁的茂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局长职务。
  会后,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