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树”何以带动“百业兴”

——电白区检察院高质效履职擦亮“中国沉香之乡”金字招牌


本报记者 柯小瑛 通讯员 吴泳沁 马子龙
  沉檀龙麝,沉香为首,素来有“一克沉香万两金”之说。电白区是全国最大的沉香种植基地和沉香集散地,享有“中国沉香之乡”的美誉。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近年来,电白沉香产业以“一棵树”带动“百业兴”,形成从育苗、种植、加工到市场营销等完整的全产业链条,但也逐渐暴露出盗伐盗采、以次充好、标准缺失等发展阵痛,影响产业健康发展。对此,电白区检察院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疏通营商环境堵点,激活本地产业资源,助推电白沉香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中国沉香之乡”的金字招牌。

严打犯罪,整治行业乱象
  沉香树长成需数十年,盗伐却只在旦夕之间。近年来,盗伐沉香案件屡禁不止,沉香存活和生长受到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电白区检察院共办理盗伐沉香刑事案件15件27人,被非法盗伐、破坏沉香木及树苗达1070株,涉案沉香木价值29万余元。
  “这些案件往往形成‘盗采-运输-销赃’的黑色产业链。”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沉香木材加工和销售企业普遍未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存在原料登记制度缺失、来源核验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得盗伐的木材可以轻易进入市场。
  找准病灶方能对症下药。电白区检察院联合观珠、沙琅派出所深入电白沉香联合会、沉香种植园及回收店实地走访,聚焦涉沉香犯罪案件中价格认定、证据固定、赃物追踪等难题,主动听取专业人士意见建议,共商提升“三防”水平路径。在此基础上,电白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会签《打击盗窃犯罪领域违法收购赃物行为工作规定(试行)》,严格落实收购物品登记查验制度及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盗伐木材牟利空间及销赃渠道,进一步遏制盗伐沉香犯罪行为的发生。

送法下乡,夯实品牌根基
  为主动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涉沉香案件实现源头治理,最大程度化解涉沉香矛盾纠纷,2025年1月,电白区检察院在电白区沉香联合会挂牌成立驻沉香联合会“检企联络站”,针对沉香种植户间常出现的土地纠纷、苗木质量争议、收益分配矛盾纠纷等问题,日常“坐诊”解答法律咨询,专项“会诊”化解重大纠纷。
  今年3月,检察人员联合观珠镇综治办前往A村参与处理一起因沉香种植地块归属引发的纠纷。据悉,纠纷双方为亲戚,因父辈遗留土地的界限划分问题长期未明确,其中一方在该地块上种植了沉香树,引发了双方关于沉香树所有权的争议。调解过程中,检察人员与综治办工作人员共同梳理土地历史权属依据,耐心听取双方诉求,从法律规定与亲情维系角度开展疏导沟通,努力为化解矛盾寻找平衡点。
  资金流是商户生存发展的命脉,是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某平台发布奇楠沉香树售卖信息,以实地验货等方式获取买家信任,先后将500余株沉香树重复出售给5名采购商并签订买卖合同,骗取货款共计7万余元。为最大程度追赃挽损,承办检察官详细阐明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开展释法说理,促使刘某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追赃挽损类案件通常是刑事案件办理的难点,也是群众关心的焦点。但此类案件降低损失更有效的途径是做好预防工作,提升群众防范意识。”2024年来,电白区检察院聚焦企业法律需求,面向电白沉香联合协会的部分商户代表、走进沉香加工企业等开展专题普法10余次,通过“订单式”普法宣传,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推动形成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营商环境。

精准服务,激活创新动能
  “沉香的市场潜力非常大,后续的发展离不开好口碑、金品牌。”据介绍,电白区沉香企业已累计注册普通商标20余个,其中春龙合作社申报的“楠沉”树苗集体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成为当地首件沉香类集体商标。
  为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护航特色产业行稳致远,2024年2月,电白区检察院成立茂名市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严格落实“一案四查”工作机制,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5件。同时,专门设立企业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涉企执法投诉专线”,对企业反映的乱罚款、乱检查、久拖不决等问题优先受理、快速审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024年3月以来,电白区检察院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将护航沉香产业健康发展列为重点工作内容,先后组织检察人员到电白区沉香联合会、沉香龙头企业、合作社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创新发展等情况,面对面问需问计,为沉香企业发展排忧解困,切实提升对特色品牌和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