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


■记者 周燕红 通讯员 茂消宣
  本报讯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广州召开,经分组审议后,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项目。
  2021年开始,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市政府报送立法建议,并成立起草工作组,就条例起草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在省总队、市人大、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大力帮助支持下,条例从综合性立法项目转变为小切口立法项目。2024年2月,《条例》被确定为年度审议项目。今年7月29日,《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据介绍,《条例》是一部小切口地方立法项目,不分章节,全文共二十六条,立足“小快灵”,有多项创新和突破,是国内首部针对新业态经营场所的消防立法项目,首次在法规中明确了新业态经营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移交处理违法行为等责任,完善了对新业态经营场所实施监管的机制,厘清了新业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增加了对新业态经营场所监管执法的抓手。
  《条例》批准实施后,茂名支队将进一步抓好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新业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