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通讯员 马明琳
  本报讯 日前,茂南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木亮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晓玲、苏莹金、陈耀明、李毅及委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康春凤,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浩宇,区法院院长林景朴,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区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及各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表决通过《茂名市茂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校外托管、绿美茂南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法院、区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