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高州法院执结粤西首例“强制涤除”
解决法定代表人“卸任难”

记者 许巨滔 通讯员 张扬黄茵
本报讯近日,高州法院通过全市执行联动机制,成功执行涤除申请执行人作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有效破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后涤除登记难题,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本地企业规范经营提供司法保障。这是自今年《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来,高州法院执结的首起此类案件。
据了解,郑某于2006年12月入职广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后经多次晋升和调任,于2018年10月调任广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并建立劳动关系,同时担任广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部分分公司负责人。2022年9月15日,郑某从该公司离职,并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但该公司以陷入经营混乱且无人接管的状态为由拒绝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为保护个人权益,郑某于2025年1月将广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诉至高州法院,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法院经审理判决两被告公司应于限期内办理涤除郑某负责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然而,被告公司迟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我已经离职很久了,不再是该公司负责人,一旦公司陷入纠纷,我可能会被下发限制消费令,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我这个事儿到底该怎么解决呢?”郑某忧心忡忡,多次向执行法官询问案件情况。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内容,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涤除信息公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如图),仅耗时半小时,公司负责人一栏由“郑某”正式变更为“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涤除”,申请人成功摆脱“被挂名”困境,案件圆满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强制涤除登记案的成功执结,是《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后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高州法院将继续用司法力量护航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营造企业家安心、投资者放心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