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负责人做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

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有何政策支持


■记者 周缅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负责人做客民声热线节目,就我市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就业创业、拥军优属以及本单位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
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三)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五)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六)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问: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有什么优待政策?
  答: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乘坐公交车、长途公共汽车、轮船、火车的优惠减免政策?
  答: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限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限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免费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
  问: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有什么政策支持吗?
  答: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有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
  (1)退役军人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2)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
  (3)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2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5)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