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催收公告


茂名市恒发经济发展公司、潘祖佳、黄亚元、徐永彪: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启动债权清收工作,并以公告方式通知你方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1. 茂名市恒发经济发展公司,拖欠本金17872.50元;
  2.潘祖佳,拖欠本金400元;
  3.黄亚元,拖欠本金150元;
  4.徐永彪,拖欠本金1799.70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你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现特此公告,限你方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清偿上述全部债务。若你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还款,债权人将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将由你方承担。
  同时,若你方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公告日期:2025年6月5日
  债权人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五路28号大院8号办公楼
  债权人联系电话:0668-283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