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举行


■通讯员 文戈良 李明
  本报讯
5月12日下午,高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杜坤玲主持会议,副主任张辉、张旅明、黄艳、钟荣伟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高州市副市长蔡忠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高州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高州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高州市政府关于高州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高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