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4年12月10日,我公司在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对汽车尾气检测时,利用连接外置连接器读取OBD,识别出连接器赋予的CALID编码和CVN编码,由此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后我公司认真进行整改,销毁了外置连接器,并组织车间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
  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人代表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及时缴交罚款;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高州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