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12月20日在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现将《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很有必要,赞成该条例的修正草案,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
法制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以上报告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