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5年3月上旬至2025年6月上旬,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办、市委党校、市接待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3月上旬至4月中旬,市委组织5个交叉巡察组,分别对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电白区生态环境分局、信宜市城管执法局、高州市市场监管局、化州市生态环境分局等5个县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共茂名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市委交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涉“百千万工程”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箱和信箱,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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