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迁坟的公告
因高州变电站项目建设需要,经上级批准,高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位于高州市沙田镇曹岭村委会古邦村灯心岭、永乐村委会浦石岭的部分集体用地以及广东农垦团结农场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农用地,具体位置详见茂名市高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凡在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均需迁移,请坟主(亲属)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凭山坟位置插放的标签、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卡(或存折)到沙田供电所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不迁移的,按无主坟处理,由此而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坟主亲属自行承担。
联系人:黄生,电话:17806780880;
钟生,电话:15702080008;
特此公告。
高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