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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理念
典型示范与监督约束:“两手抓”培养市民诚信意识
丘燕
在我市的诚信建设进程中,典型示范与监督约束如同一双有力的大手,共同塑造着公民的诚信意识,为城市的和谐发展筑牢根基。
典型示范,是诚信建设的“明灯”。我市通过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活动,树立起了一座座诚信的标杆。信宜市洪冠镇大樟村的“无人售菜街”,村民自助选菜自觉付款,展现了村民的诚信自觉;高州市南塘镇彭村涌现出“良心秤”“良心薯”等诚信品牌,成为当地诚信经营的典范。这些诚信典型,让我们看到了诚信的力量与价值。它们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理念,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良好的口碑。在这些典型的引领下,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被激励着向诚信靠拢,形成了诚信风尚的良性循环。
监督约束,则是诚信建设的“防线”。我市在诚信建设中,毫不手软地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市场商户宣传普及守法诚信经营知识,同时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督促经营者要诚信、依法经营。我市两级法院公开曝光拒不履行债务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酒店、商场等送达限制高消费令,成功促使一批“老赖”主动履行义务。这种监督约束机制,让失信者无处遁形,让诚信的底线得以坚守。它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诚信是社会交往的基石,任何违背诚信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这种约束,不是对公民自由的限制,而是在更高的层面上保障了公民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典型示范与监督约束策略,体现了我市在诚信建设中的智慧与决心。一方面,通过典型示范,激发市民内心对诚信的向往与追求;另一方面,通过监督约束,为诚信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典型示范的引领,监督约束可能会显得生硬与刻板;而没有监督约束的保障,典型示范也可能会沦为一种形式。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同时实施践行,才能真正培养起大众的诚信意识,让诚信成为我市的一种文化基因,融入到每一个市民的血液之中,使得茂名因诚信而更加美丽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