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获评“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通讯员 文戈良 易铭亮 陈越峰
本报讯 近日,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布了关于表彰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其中,高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这是高州建市以来高州市财政局首次获此殊荣。
据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每五年组织一次,是全国财政系统的“金字招牌”最高荣誉。2024年全国共有75家单位、广东省共有3家单位获得表彰。
近年来,高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积极打造涉农资金“蓄水池”,统筹财政支农资金30亿元,落实“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和典型镇村建设。
下一步,高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将聚焦“百千万工程”等重点任务打造资金统筹整合平台,改善和保障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高州市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