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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因城镇建设规划项目和区储备用地建设的需要,拟征收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爱群村大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沙园经济合作社,山尾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新兴经济合作社,新建经济合作社,石仔地经济合作社,碰塘经济合作社,沙古墩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坎沙树经济合作社,黄渐经济合作社;新坡镇莲塘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
请位于上述地块范围内的坟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携带村委会证明、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羊角镇殡改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一律视为无主坟清理。(联系人:周华勇,13380800385;邓金文,15706665955)
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