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


■通讯员 董永波 张晓琳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
  检察人员先后多次深入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等场所,检查发现辖区内有多个食品摊贩聚集地,经营场所都是临时搭建或者利用三轮车搭载销售,其中部分占道经营、乱停乱摆,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市容市貌,而且摊贩大部分没有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登记卡》,在制作、销售食品过程中未佩戴口罩,防尘、防虫、防蝇等设施不完善,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和食品卫生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问题,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磋商会议,邀请高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潘州街道办、山美街道办、宝光街道办等参与磋商。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就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摸排线索阶段的工作情况作介绍,并对摊贩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治建议。随后,各职能部门分别就摊贩整治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了汇报。
  下一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始终坚持“食品安全无小事”,提升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聚焦各类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