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社村”联合会成立运行


■通讯员 李沛 吴伟强
  本报讯 11月7日上午,高州市“社村”联合会在高州市区举行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会议,选举产生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班子。高州市副市长熊辉武以及省、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高州市“社村”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熊辉武等13位同志当选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其中,熊辉武当选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据了解,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2024年起,优先从“百千万工程”典型县、产粮大县及特色优势产业县中遴选12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试点县成立县域“社村”联合会及其运营公司,构建县域主导的“社村”合作运行机制,并逐步发展一批乡镇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等。
  高州市“社村”联合会是在高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企业)和农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共同组成的推进“社村”合作的联合组织。高州市“社村”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表示,将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以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为纽带,以拓展公共型全程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核心,创新各类体制机制,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推动供销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探索供销合作社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径,发挥联农、带农、助农作用,实现合作共赢,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