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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根据《广东农垦被占地收回攻坚行动专项协同监督工作方案》(粤垦纪〔2023〕9号文件)、茂垦纪函〔2023〕2号文件以及广东农垦总局和茂名农垦局的会议精神,为推动广东农垦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国有土地权益,确保国有土地得到依法依规的有效利用,我司决定对以下区域进行整理:
25队大岭(11号山)3、马鞍岭(12号山)、杉木岭园岭子(13号山)、大岭(11号山)1、大岭(11号山)2、对面岭、中间岭(14号山)、捻子岭飞鼠土化(12号山)、捻子岭飞鼠土化(12号山)、长岗岭(9号山)、石头崩岭石头擦(12号山)、石头崩岭石头擦(12号山)、捻子岭石头石达岭(12号山)、捻子岭石头石达岭(12号山)、瓦同公路、白坟土化(15号山)、马安岭(9号山)3、马安岭(9号山)1、牛相坑(16号山)、陂头岭(7号山)、生牛岭(1号山)、马安岭(9号山)、山枝塘屋背岭、宝鸭瑞、宝鸭岭(9号山)、宝鸭瑞大坡土化(6号山)、长岗岭、蛇岭(1号山)2、长岗岭、蛇岭(1号山)1、长岗岭、蛇岭、黄榄“土化”(6号山)、龟岭、黄榄土化、荷包甩(4号山)、荷包甩(4号山)、荷包袋(4号山)、对面岭(3号山)、禾塘岺(3号山)、大土化屌(9号山)、螺蠏岭6号山)、耙烫岭(6号山);26队猪血岭(13号山)、猪血岭(13号山)、蓆袋岭(14号山)、鸡爪岭(12号山)、席代岭(14号山)等山岭区域。
请在上述区域内内种植有果树、杂木、违建猪场、筑水池及水管网等附着物的所有农户,务必于2024年12月30日前,到化州市中垌镇和平农场有限公司25队办公室进行商议。逾期未前来商议的农户,我司将依法依规视作无主处理,并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清理。
联系人:周业,联系电话:13580082777
吴鸿初,联系电话:13902549115
特此公告
广东农垦和平农场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