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公开道歉承诺书


  2018年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我司实施了中兽药自动化生产基地改造项目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是我公司不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事后我司立即停止生产,积极整改。对于本次事件,我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我司和法定代表人在此就本次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生态环境法定义务;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广东高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承诺人:梁其佳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