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不激化让纠纷少成讼

高州法院新垌法庭绘就定分止争“枫景线”


■记者 杨珮珮 通讯员 郭威 胡辉龙
  本报讯 “今年我们村的纠纷比往年同期少了许多,即使有纠纷,政府、法庭、司法所也会提前介入、联动联调,很好地把纠纷解决,不用再去法庭打官司了。”新垌镇中合村委会书记黄柏全高兴地向高州法院新垌法庭工作人员说道。
  中合村地处高州市新垌镇北部,路途偏远,且人多地少,矛盾纠纷较多,村民之间言语争吵时有发生,黄柏全经常为此忙得焦头烂额。
  2023年11月,该村六户村民和其他两名帮工的村民,因在提供劳务时的受伤赔偿问题到村委会要求解决。在组织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争锋相对,黄柏全一时难以化解,经与驻村干部范钺庆沟通,联系新垌法庭、新垌镇司法所到场联合解纷。法庭、司法所、村委会紧紧围绕争议核心,通过专业释法解读以及耐心答疑,最终促成调解并当场履行完毕。该宗涉多人的复杂纠纷被顺利化解让黄柏全尝到了甜头,在向法庭、司法所表达谢意的同时希望今后强化沟通、指导化解矛盾。
  新垌法庭庭长张裕胜认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让纠纷止于诉前,无疑是最好的。但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必须要结合当地实际,用好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庭所共建”诉源治理新模式等品牌,凝聚“府庭联动”合力,让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
  一方面,张裕胜将前述纠纷的产生、矛盾根源、调处过程及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村委会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线,是实际解纷的最前沿阵地,建议府庭村联动实际解纷。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安排挂点镇领导干部与法庭对接,下沉到村,强化互联互动、联合解纷。
  另一方面,张裕胜与村干部座谈交流,引导村委会树立源头解纷的思想。纠纷发生后,群众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村委会。村委会要发挥“庭所共建”、司法惠民服务点、“平安大走访”活动等基层治理品牌,利用村网格员、“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基层解纷力量,及时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来,新垌法庭接受中合村法律咨询23次,指导调解11次,现场调解5次,至今没有一起矛盾纠纷起诉到法院。接下来,法庭将继续与镇政府、村委会加强沟通协调,充分整合基层解纷资源,通过综治吹哨、部门报到,实现互联联动,从而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