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昨做客“民声热线”节目时透露

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记者 周缅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做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异地就医报销、参保缴费标准、医疗救助对象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解答,并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请问市医疗保障局上半年工作亮点有哪些?
  答: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21.3万人,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参保率排在全省前列。今年上半年,全市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22.9亿元,总支出25.43亿元,历年累计结余32.21亿元;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4.94亿元,总支出15.78亿元,历年累计结余30.18亿元。
  在住院待遇方面,今年上半年,居民医保住院报销74.82万人次,医保支付24.25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56%;职工医保住院报销7.91万人次,医保支付4.78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6.19%。普通门诊待遇方面,今年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每人每年1960元,今年上半年,报销人次49.64万人次,医保支付4110.27万元;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343.96万人次,医保支付8428.88万元。
  问:“医疗保障基金”具体包括哪些基金?
  答:医疗保障基金是由我们医保部门管理的用于医疗保障的专项基金,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等专项基金。
  问:今年门诊统筹额度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异地可以报销吗?
  答:
我市2024年职工门诊统筹额度为1960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60%、一级(含未定级)70%、乡镇卫生院80%,退休职工分别提高5%。需要提醒的是,报销金额并非为医疗总费用金额乘以报销比例,而是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金额乘以报销比例。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无需选点。参保人异地就医,经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已开通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进行报销。
  问:异地就医备案如何办理?
  答:
目前我市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申请方式。线下方式,参保人可到我市辖区内医保窗口办理。线上方式,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省事”等渠道办理。
  问: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是否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内变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变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内其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