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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委关于表彰茂名市优秀共产党员、茂名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和茂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24年6月26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在推进“百千万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创文巩卫、抢险救灾等大战大考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了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不断开创茂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市委决定,授予梁春梅等100名共产党员“茂名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郑露江等100名党务工作者“茂名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茂南区金塘镇白土村党总支等150个基层党组织“茂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这次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市各条战线上的优秀代表,是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知行合一的先进典型。市委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强烈的使命意识、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茂名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不断创造新的更大业绩。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初心的为民情怀、恪尽职守的担当精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凝聚推动茂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风起扬帆正当时,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以稳的步伐、进的姿态、实的举措,干出新气象,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茂名实践,奋力推动茂名在市域发展、县域振兴中走在粤东粤西粤北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