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赵立
  本报讯记者近日获悉,今年我市出台了《茂名市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该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各区(县级市)事业单位在岗在职的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双定”职称包括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中级职称。
  据介绍,农村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意义深远。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助于加强我市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激发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明确基层职称评价标准、完善基层职称岗位管理、实现基层职称与人才政策的有效衔接、创新基层职称评价机制、加强基层职称监督管理等。其中,在明确基层职称评价标准方面,突出业绩贡献。对论文不作统一要求,可用体现专业技术工作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报告、专利成果等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对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规定,重点评价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三农”、技术推广应用、科普知识宣传、带头致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业绩贡献。
  实施方案指出,加强对基层“双定”职称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建立基层“双定”职称评前、评后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提升评审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