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心之城”筑牢文明之基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纪实
本报通讯员黄积泉梁紫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文明行为关乎社会的和谐,关乎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名副其实的社会和谐稳压器、幸福润滑剂。人大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立足职能优势,在今年春开展《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用法律的威严、监督的刚性来保障弘扬“好心茂名”精神,以文明行为之“美”,筑牢茂名幸福生活之“基”。
立足职能,用好“法律巡视”利剑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把条例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经2022年4月25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经7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情况怎么样?市人大常委会必须重点关注,为此在今年初规划年度工作安排时,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业性强、规格高的执法检查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部分专委工委主任、部分担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执法检查启动前,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茂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代表专题视察活动;组织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召开集中学习会,加深对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了解和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引导成员利用个人空余时间自学条例……各项前期工作的开展为执法检查作足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要立足人大视角,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律巡视武器,做到真找问题,找准问题”“要逐条逐款对照检查,务必让法规每一条每一款的实施情况都能得到检查、了解、整改”……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上,执法检查组带队领导严肃强调,对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下旬,执法检查组赴全市所有区(县级市)进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法律巡视”。在开展实地检查的10多天里,执法检查小组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规定为标尺,围绕13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部门落实法定责任、促进和保障等各项规定,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深入茂南区文明路交通岗(路口)、化州市第一小学、高州市人民医院等17个点(地)开展检查。为了更准确地收集各方意见,执法检查组设计了调查问卷,教科文卫履职平台的36名市人大代表参与了作答。
高位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保障有力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通过召开会议、调研指导大力推动,以文明民(乡)风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今年4月8日,市委书记庄悦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乡风文明提升行动。4月25日,市长王雄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均能听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市文明委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市委宣传部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年度意识形态考核内容,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全市各地把落实条例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日常重点检查内容,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全市所有区(县级市)均按条例规定,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本级经济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各方参与,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花开正艳
全市各级为了更好地促进文明行为工作,纷纷牵头组织开展各种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文明实践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单位)牵头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乡村文化空间营造提升行动、文旅融合特色村镇建设行动、农村移风易俗深化治理行动等“五大行动”;市创文巩卫办组织开展“红帽子弘好心”“交通零违法创文好榜样”“百场文明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小手拉大手、文明随手拍”等各类形式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目前全市共建成7个文明实践中心、112个文明实践所、1899个文明实践站,编印《茂名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系列口袋书》10.8万册。各实践中心(所、站)普遍设立文明实践“积分超市”,采用“以劳积分,以分换物”形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实践活动。
在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同时,全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推选活动,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4名、广东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8名、中国好人19名、广东好人79名、茂名市道德模范77名、茂名好人159名。此外,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也在如火如荼进行,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13个、全国文明校园1所、全国文明村镇9个、全国文明家庭1户、全国最美家庭8户;广东省文明单位38个、省级文明校园3所、广东省文明村镇8个、广东省文明家庭3户、广东省最美家庭4户,以及茂名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一大批。
执法有度,文明行为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法律的生命就在于实施,如何让纸面上的法律“活”起来?普法宣传则是第一环节。在条例实施之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条例进行权威解读,且中央、省、市多个媒体对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也进行了报道。条例实施之后,为了让条例迅速走进千家万户,我市在重大节日、重要公共场所开展了广泛的普法宣传。在公园、广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利用LED屏幕等户外媒体资源广泛刊载或展示宣传标语、海报、视频;组织电影院在电影开影前播送条例宣传短视频共1.4万次;在茂名日报、市广播电视台、茂名发布、龙眼直播、文明茂名等主流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平台进行宣传,常态化宣传条例内容,营造舆论氛围;全市各中小学校、高校将条例内容与日常教学相融合以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普及条例活动1800多场次;全市各级主流新闻媒体也通过不同栏目,如茂名日报、茂名晚报“文明家庭”“茂名好人”等栏目,倡导“好人有好报”价值导向,营造关爱道德典型、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信宜市融媒体中心推出《曝光台》栏目,每周3期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媒体曝光,有力地促进了不文明行为的改进。
对条例开展执法行动是法律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条例第九至二十二条对13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作了相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进行执法,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如在维护网络文明方面,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开展“网络中国节”系列宣传活动、网络安全宣传周、“清朗”等网络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理出“自媒体乱象”相关信息60条、违规账号12个、不良文章229篇次,处理16个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站和网络账号。
“检查中,我们也发现条例在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条例宣传未够广泛深入,群众知晓率不高成为制约法规发挥作用的一个主要问题;还有公共设施配套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这些都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法律责任,更好地推动法规落实和有效实施。”在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时说。
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听取和审议《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不是结束,而是法规实施的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做好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继续以法治之力、人大之为,筑牢文明的法治根基,为擦亮“好心茂名”的文明品牌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