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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土特产”彰显法治担当

特约评论员 蔡湛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5月1日起施行。这是化橘红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以法治赋能化橘红道地性保护、产业升级和文化传承,引领和推动化橘红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依法为茂名“土特产”发展保驾护航的法治担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并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施行,体现了以法治保护和推动“土特产”发展的立法为民使命和责任。化州是“中国化橘红之乡”,是化橘红的道地产地,其种质种源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然而由于缺乏地方性法规保护,大量外地橘红流入我市,不少贴牌产品冒充化橘红,以次充好、优劣不分,造成市场混乱,阻碍了化橘红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地方立法,为化橘红种植、加工、经营、科研等提供法规保障,可以正本清源,保护化橘红产业有序规范发展。《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把化橘红的道地性保护放在首位,强调从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种植保护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严守化橘红道地性,明确规定化橘红原料为化州柚,而化州柚特指国家公告的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种植的一种芸香科常绿乔木,化州境内属于道地产区。同时,化州生产的化橘红柚皮苷和野漆树苷含量极高,因而止咳化痰功效明显优于市面上的普通橘红,这得益于化州大部分土地富含礞石元素。为从种植关抓好质量,《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也对设立优质化州柚生产基地进行了条件限制,规定连片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具有适宜种植化州柚的含礞石土壤,阳光、水源充足,并且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对化橘红产业全链条保护全过程监管。可见《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立足于推动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不仅规定依法制定化橘红产品质量标准,而且利用产地标志、台账记录和产品溯源等手段,强化末端零售环节的监管并设置了法律责任,既为全链条产值百亿元的化橘红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我市“土特产”发展予以有益启示。
为茂名“土持产”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对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品牌建设至关紧要。作为广东省首个农业产值超千亿元的地级市,茂名具有发展“土特产”特色农业的丰富资源禀赋,源远流长的农耕文化、勤劳智慧的一代代拓荒者,孕育开发了富有特色的茂名“土特产”,成为一张本土特色名片和兴村富民的大产业,在茂名广袤肥沃的土地上绘就了一幅“产业强、乡村美、农民富”的绚丽画卷。我市实施“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产业提升行动,形成了荔枝、龙眼、三华李、化橘红、沉香、罗非鱼等产值数十亿元以上的优势产业,也凝聚了大批特色产业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亟待运用法治手段予以保护和推动发展。闻名遐迩的茂名荔枝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超过百亿元,就得益于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开发的成果。其中特早熟、品质优、丰产稳产的“香蜜早”荔枝由广东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和电白区建昌种养合作社共同选育,从在芽变枝条上开展圈枝压条到繁殖苗木在果园栽植,历经二十多年艰苦探索,形成了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以良种良法把优良品种的优良特性充分发挥出来。可见,“土特产”的每一项科研成果和技术进步,都蕴含科研工作者及许多果农的心血和汗水。用法治呵护科技成果,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使科研创新活动在法治保护体系和机制下蓬勃开展,让科技成果依法推广、应用、转移、转化,真正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为我市“土特产”发展提供高效科技支撑。这是“土特产”发展的法规保障,更是法治茂名建设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