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4月15日起施行
茂名海关助力 化州一养殖场抢尝“头啖汤”
■记者梁雪玲通讯员林雨妍陈日枢
本报讯日前,化州市陈华宝养殖场在茂名海关协助下,顺利完成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据悉,自2024年4月15日,《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该企业成为全国首家通过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合法养殖证明完成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抢先尝到“头啖汤”。
“新《办法》施行后,我们向海关申请出口养殖场备案手续多了一种选择,既可以凭养殖证申请备案,也可以凭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合法养殖证明材料申请备案,便于及时获得相关资质,确确实实享受到了政策红利。现在可以安心准备给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供货了。”化州市陈华宝养殖场场主陈华宝开心地说。
茂名海关坚持把“四下基层”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将为企服务“神经末梢”延伸到守国门第一线和促发展“最后一公里”,新《办法》出台后第一时间联合茂名市农业农村局摸底了解企业备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主动送政策上门,以电话答疑、召开座谈会、发放解读课件等多种形式为企业讲清讲透海关政策,答疑解惑,确保企业能够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的备案要求,保证新《办法》及时有效施行。截至目前,茂名市已有2家养殖场凭养殖证明顺利完成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
“茂名海关将继续坚持把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第一顺位’,主动靠前服务,加大对新《办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努力把‘问题清单’打造成‘成果清单’,促进茂名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茂名海关副关长郑枢说。
下一步,茂名海关将继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用心用情助企纾困,全力服务地方外贸高质量发展,做好出口水产品这篇大文章。